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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说解百纳
 http://www.wines-info.com 2008-10-21 来源:《酒典》 作者:马会勤
 

    解百纳最近又一次吵得熙熙攘攘,想想这也不是一个三言两话,非黑即白的问题,倒仿佛一款好酒、一个好故事,复杂性、层次和回味一样不少。我心里希望解百纳的案例会成为一个契机,让更多的消费者因此机缘,而增加对葡萄酒和酿酒品种的了解,让解百纳成为中国葡萄酒成长过程的一次见证。争论没有什么大不了的,即使面红耳赤;官司也不可怕,尽管已经一波三折、起起伏伏。关键是看我们和我们的产业能从中学到什么,在就事论事之外,能否有更深的感恬、批评与自我批评。

    在过去的时代,产地曾经比品种更重要,人们关注是哪里的产品,而不太关心具体的葡萄品种到底是什么?在波尔多等等的知名产区,酿酒师根据每年气候条件的不同,用法定品种按照不同的比例勾兑,以期望获得品质最优秀的葡萄酒。新世界慢慢兴起了突出品种之风,品种代表了特定口味的核心因素,随着单品种葡萄酒的兴起,品种名所蕴含的商业价值也越来越大。

    国内用于酿酒的品种,基本上全部都是舶来品,舶来品就有了个名称翻译的问题,而这一点恰恰是解百纳事件的一根软肋。引进的葡萄品种的名称按照结构主要可以分成两类:单个单词所标识的品种和双词所标识的品种,前者如:Chardonnay、Riesling、Shiraz;后者如:Cabernet Sauvignon、Pinot Noir、Sauvignon Blanc等等。单个词的品种名比较简单,而双词的品种名就常常会被简略到前面的一个词,比如:赤霞珠被简称为解百纳,黑品乐(或译黑比诺)被简称为品乐(比诺),而Sauvignon Blanc如果不被翻译成长相思的话,常被简称为索味浓(或译沙威浓等)。

    其实英语里也是如此,在国外和人交流时,他们也常用Caberet、Chenin、Pinot这样的简称。双词的葡萄品种名在语法上类似偏正词组,由主词和修饰词构成,Sauvignon和Cabernet在一起时表示这种Cabernet是生长势旺的,Noir和Blanc更是标识果实颜色的形容词。另外的一些修饰界定就是地名或人名,如Muscat Hamburg和Muscat Alexandra等等。偏正词组在语法上,中心词在后边,去掉前边的修饰词,词的基本含义不变。因为这种约定俗成的语言艺术,在特定的语境下当人们使用中心词的时候不会造成歧义。我想也就是因为上面的原因,在进口葡萄酒中可以看到不少酒标为"Cabernet Shiraz"或者"Shiraz Cabernet"的产品,Cabernet用在这里肯定是和Shiraz并列的。

    翻译的不规范已经给我们的产业造成了很多的问题,其影响的深度和广度其实远远超过了“解百纳”,这才是产业品种名问题的核心。不能说因为Cabernet也被翻译成“卡本内”,就不承认“解百纳”是"Cabernet"的翻译了。多译名和译名不规范确实是后患无穷,如果我是一个消费者,我会想这个产业到底在搞什么把戏,真的是在为消费者着想吗?为什么要云山雾罩地把简单的事情变得毫无必要的复杂。凭什么国外的消费者只需要知道"Chardonnay",我们的百姓却还得记住“霞多丽”、“莎当妮”、“夏多内”其实都是同一个品种。国外一个"Merlot",俺们却得知道“美乐”、“梅露辄”和“梅尔诺”等等,而Shiraz/Syrah更被译成“西拉”、“西哈”甚至“设拉子”?

    我多少有点悲哀地感到,在很大程度上葡萄酒仍然是圈内人士玩的游戏。在这场解百纳的官司中,最应该到场而恰恰缺席的正是消费者。什么样的判决对国内以亿计的消费者的长远利益最为有利,仿佛没有人愿意深入探讨,我所看到的,很遗憾,更多地是酒厂之间为了各自利益而卷起袖子该出手时就出手。企业用了很多年的心血主打一个组合,投了人力、财力,随后有人跟进,心中不爽当然可以理解。但想想有多少国家、少酒厂,说自己是波尔多勾兑,说自己是XXX波尔多,全然不顾自己葡萄酒的品质和气候地理特点,波尔多心里得有多么的不爽啊。像一场中长跑比赛,你可以选择领跑,就会有人模仿跟随,你也可以选择在第一集团跟随,后发制人。奥运会也开了,咱们也该从体育精神里学到些什么吧?

    解百纳成了商标,理论上就可以有解百纳牌“解百纳”,解百纳牌“雷司令”,解百纳牌“蛇龙珠”,Cabernet以后也许就只能翻译成毫无语言美感、不带有任何文化色彩的“卡本内”了。哪天谁再申请个“比诺”之类的商标所有权,搞出个比诺牌“皮诺·诺娃”,比诺牌“蛇龙殊”,我们的葡萄酒世界就更加百花齐放了,而我们的消费者也许就更加在迷宫中找不着北了,而最终伤害的,还是我们的产业。


作者简介
马会勤,博士,中国农业大学农学与生物技术学院副教授。任欧盟葡萄酒硕士项目讲座教授,从事葡萄和葡萄酒的相关研究。

4 点击查看
[yejierenshi]             时间:2008-10-29 10:02:34
张裕翻译的,看看张裕公司的宣传资料和现在及过去的酒标你就会明白的,还用揣着明白装糊涂么?看看“以子之矛攻子之盾”这篇文章吧!!!!!!!
[]             时间:2008-10-28 18:05:04
马老师是葡萄酒专家,说“解百纳”是Cabernet的翻译,但为什么没有人能说清是谁翻译的?在什么时候翻译的?“解百纳”显然不是中文的固有名称,如果是翻译,应该是与这个词出现同期的事。但1937年“解百纳”何以能成为注册商标?为什么我们现在看到的最早记载是注册商标而不是葡萄品种名称或者葡萄品种名称的翻译?按照民国期间的商标法,品种名称或者与商品有关的词汇是不能作为商标申请注册的,这一点只要查一下民国商标法就可以得出结论,没有争论的必要。“解百纳”在37年的注册事实也可以到国家图书馆(其他图书馆可能也有)查阅民国商标公报第143期和第154期,这个问题其实也没有必要争论,不去了解基本事实进行争论毫无意义。“解百纳”是否为翻译这个问题似乎不能通过近年来的记载下结论。目前也没有任何关于“解百纳”在民国时期不是商标的记载。既然当初是商标就不可能是品种翻译,这两项不能同时成立。而且,既然是品种名称翻译为何在“解百纳”一词出现后的20多年没有任何这方面的记载?这期间难道没人提到过葡萄品种吗?提到葡萄品种又是如何称呼的?大家对这些重要的问题不闻不问,想当然的下结论无论是谁都难以令人信服?事实上,很多问题在没有确切佐证的情况下还不能轻易得出结论。不能因为“解百纳”与“cabernet”在发音上有点相似就说是翻译,翻译要以当初的证据而不是现在的材料确定。事实上,在商标法中,与外文通用名称相似发音的中文词并不妨碍作为商标注册和使用,比如“必胜客”(pizza)、“戴梦得”、“爱尔”等等,当然这是法律问题。
[yejierenshi]             时间:2008-10-23 15:12:41
讲的有道理,中国葡萄酒界应该干点实事了,挑起解百纳之事也是张裕三流歌星炒绯闻的一种小把戏,糊弄中国消费者,嘲笑消费者对葡萄酒的无知,真无奈!
[putao]             时间:2008-10-22 15:24:41
完全赞成!不愧是中国农大的马老师,讲的句句在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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